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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局長、副分局長業務職掌

職稱 
工作項目
聯絡電話 
分局本部:含分局長、副分局長,綜理分局業務。
分局本部員工業務職掌 
分局長

董欣欣

  1. 綜理分局業務。
  2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331-2520
副分局長
廖立仁
  1. 襄理分局業務。
  2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314-2725
副分局長
李秉蒼
  1. 襄理分局業務。
  2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371-2254